中电调查:火电机组脱硝改造缘何力不从心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03日  浏览次数:6556

今年1月1日,被称为“世界最严火电环保标准”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国火电机组正式进入脱硝 “时代”。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在京、津、冀等十四个省市自治区试行脱硝电价补贴政策,标准暂定0.8分/千瓦时。

但《标准》实施半年多来,各地火电机组脱硝改造不甚乐观,虽说各地环保部门纷纷出台了严格的脱硝政策和规划,但因成本压力、技术瓶颈、政策滞后等诸多因素,不少地方火电机组脱硝改造出现了“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

发电企业“困惑”

“国务院的要求、环保部通过总量控制签订责任书的要求,《标准》的要求和各地方政府的要求,这些关于火电机组脱硝的要求实际上并不完全一致,对于排放量和脱硝机组建设时间也并不完全相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志轩接受《电气周刊》采访时表示。

事实上,除了《标准》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外,在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方案里,也进一步提出关于“3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机组都要装脱硝装置”的要求,虽说关于火电机组脱硝改造的 “总命题”一致,但具体脱硝细则、排放量控制、进度时间表等方面,存在某些差异。

2011年年底,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环保部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五大发电集团、国家电网、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正式签署“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责任书里包括氮氧化物控制的排放量和要求新建“4亿千瓦火电机组脱硝设施”并给出时间表。

随着《标准》的靴子落地,各省(市、自治区)环保部门也纷纷出台各自的火电厂脱硝改造计划,确定脱硝改造期限与建设规模。

“令电力企业困惑的是,在制定计划时,面临着不同部门、不同要求的尴尬局面,满足了环保部的要求,却满足不了地方政府的要求;满足了《标准》的要求,却满足不了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王志轩说。

电价补贴“差钱”

“成本无法消化;改造的投入和产出往往不成比例;针对燃煤机组的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对30万千瓦机组都极为不利,30万千瓦机组已经沦为现实意义上的小机组。这三大困境是目前火电机组节能减排改造存在的最大问题。”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环保专业高级主管徐小明一针见血。

脱硝改造带来的高昂成本让火电厂难以消化,每千瓦时0.8分钱的“补助”,对于发电企业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根据国家电监会对重点省份的数据测算表明,“同步建设脱硝设施的单位总成本约为1.13分/千瓦时,技改加装脱硝设施的单位总成本约为1.33分/千瓦时”。

“老机组的改造并不仅仅只是简单的脱硝改造,可能会造成系统改变,比如说阻力增大需要改风机等等,与脱硫相   比,脱硝成本测算幅度比较大,因此可以根据平均值进行差异化补贴政策。”王志轩认为。

脱硝电价补贴的落实进展缓慢,常态化、制度化的电价补贴政策远远没有到位。“上海市有脱硝改造补贴政策,可以补贴建设费用的1/5左右。而脱硝电价却尚未落实。”徐小明说。    脱硝政策“缺位”

我国火电机组脱硝改造的 “浩大工程”还需从长计议,相关配套政策也亟需进一步完善。“对企业来讲,关键是经济政策要及时到位,环保电价需要全面覆盖,并且提高补贴标准,至少能够覆盖成本。”王志轩表示。

国家电监会专家给出的建议是:“未来应该对脱硝电价补贴政策进行完善,例如可根据具体项目逐年到位实现加价,而非一次性加价;同时应区分煤种以及项目类型是新建还是改造脱硝设施,来制定不同的电价补贴;除通过价格政策给予一定收入补贴外,还应通过氮氧化物减排降低排污费等成本支出,利用价格政策与环保收费政策共同补贴企业脱硝成本。”王志轩也指出:“应该针对不同脱硝设备,设定不同的补贴政策,氮氧化物产生不一样,补贴力度也应该有所差异。另外,控制氮氧化物,完全可以通过排污权交易的办法,确定了总量之后,给企业脱硝的排放权,让治理成本低的企业多脱硝,成本高的企业少脱硝,通过市场的手段优胜劣汰,调节降低全社会氮氧化物的排放量。”

关键词:徽力电气 HLSP-400 HLM HLWK